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11月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張天峰涉嫌受賄一案,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天峰作出逮捕決定,并指定由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近日,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天峰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檢察機關起訴指控:被告人張天峰利用擔任陜西省榆林市煙草專賣局(分公司)黨組書記、局長、經理,陜西省煙草專賣局(公司)黨組成員、副總經理,陜西省煙草專賣局(公司)黨組書記、局長、總經理,國家煙草專賣局人事司司長,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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